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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物警戒中心
  •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全省药物警戒相关工作,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和评估;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药物滥用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科研和交流等工作;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人信息

    刘永利,现任省药物警戒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2楼B座

    电话:0311-67909598      传真:0311-6790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