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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机关党委)
  • 工作职责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拟订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联系方式

    电话:0311-83720178(人事处),0311-83721155(机关党委)

              0311-67305726   67305732   67305793(执业药师注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