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部署,梳理排查药品生产质量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共同落实,2024年12月20日,河北省药监局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全省化学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省局化学药品生产监管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近100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2月19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第四季度风险隐患排查防控会商会议精神,系统梳理了我省化药监管领域药品抽检、监测评价、集采药品监管、药品委托生产监管、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实验室比对等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化学药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形势,剖析典型案例和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缺陷,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部署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自查行动,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提升药品生产质量保障水平,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
冬季是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是群众用药高峰期,且“两节”将至,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会议强调,各参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要求,严守法律底线,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全面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提升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强化药品生产领域监管力度,坚决贯彻“监管到事、监管到人”的监管理念,以感冒药、抗病毒类等冬季需求量大的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疫苗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委托生产药品、工艺设备改造升级等为重点环节,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严厉惩处、绝不姑息,以药品高水平安全助推河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