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0月14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石家庄召开法人讲法管代述职暨医疗器械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要求,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问题及典型案例、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述职交流等形式,以案明纪释法,教育引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和质量负责人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合规意识,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张书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医疗器械注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省药物警戒中心有关负责同志,48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8名企业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推进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典型发言,20家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就落实岗位职责、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进行述职发言,10位医疗器械行业专家代表进行了现场点评指导。
会议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法规政策宣贯力度,纵深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牢医疗器械安全底线,全力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有效。要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积极促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要深刻警醒,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扎紧思想篱笆,切实承担起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学习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水平,严格遵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更加系统深入地理解了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职责,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全力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在培育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上作出引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