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过绿色通道批准石家庄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部分生产工序委托加工

发布时间:2009-09-16

●省局通过绿色通道批准石家庄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部分生产工序委托加工

由于以岭药业自主研发的连花清瘟胶囊对防治甲型H1N1流感疗效确切,随着疫情的发展,各地用药需求量的增大,以岭现有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需要。为此,以岭药业向省局提出药材提取工序和包装工序委托加工申请。省局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打破常规,迅速研究,当日批复同意其委托加工申请,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必须对委托加工药品的质量负责,保证委托加工药品质量和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保证委托加工产品的可追溯性,对前三批药品需送交省药检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同时,要求受委托厂家所在地的石家庄、邢台市局向受托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加强监督管理。 

(安监处李石)

●省局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邢台前南峪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省局办公室在国庆节前夕,组织干部职工到“抗日军政大学”所在地邢台前南峪村进行了参观学习。缅怀了无数先烈不怕艰苦,不怕牺牲,顽强奋斗的革命精神,更增强了大家继承革命传统,发扬“抗战”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看到前南峪村党支部带领群众战天斗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荒山秃岭、一穷二白到果木满山,绿树葱茏,溪水环绕,倍感建国六十年来的巨大变化,激励我们把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办公室供稿)

省药品审评中心与机关党委联合举办“魅力形象”讲座

为建设精神文明,提升机关综合形象。省局以“魅力形象”为主题,聘请了专家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讲授得体着装、文明举止、礼貌言谈等方面问题。通过现场结合实际的咨询指导,使大家受益匪浅,深受欢迎。

                    (认证中心宋英慧)

●衡水市局开展集中检查行动维护国庆期间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从9月15日起在辖区开展药械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成立“国庆、中秋节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件。二是落实 “谁监管,谁负责”监管责任制,明确每个责任区和责任人监督、指导、巡查、整治、宣传、报告6项职能,做到严格执法,打假治劣,打击违法,保护合法。三是明确大中型药品生产企业,二类以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生产医用防护用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站前路周边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的药品零售企业,市区内的民营医院、社区医院和城乡结合部的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单位。                   

(衡水局刘树青)

●卢龙县局坚持巡查制度确保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药械市场安全

为保障双节期间公众用药安全,卢龙局结合县域特点,坚持大稽查、大监管思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全局一盘棋监管无缝隙格局。坚持节日期间不间断巡查制度,每天有稽查小组检查药械市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卢龙局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