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⑭】廊坊市强化四个“下功夫”,严查严打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2-11-07

今年以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强化四个“下功夫”,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打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检查药械妆企业3600余家次,查办案件389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罚没款7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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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在严查违法上下功夫

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在信息共享方面求突破,对公安机关反映的乡镇医疗机构特药流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拎包售药”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有效消除了药品安全风险。 

今年,固安县公安局发现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人员将刷医保卡购买的药品销售给辖区内药店,随后将此线索移交至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处置。廊坊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缜密调查,认真取证,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的新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共没收违法所得153.9589万元,罚款393.4625万元,共计罚没547.4214万元。

二是推进行刑衔接,在加强协作上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与卫健、医保、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性和威慑力,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四个机制。

今年,廊坊市局查获并移送一起涉嫌销售“无名药丸”案,群众举报反映某小区内居民销售的“无名药丸”无包装、无批准文号、无厂家、无生产批号,其宣传名片、微信截图等宣称该药丸有消炎、止疼、活血化瘀等功效。 

依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规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廊坊市局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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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

廊坊市局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作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在完成规定基本动作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按照“一次执法,全面体检”的模式对医疗机构进行“驻点式”执法检查,进而实现医疗机构质量安全全面提升。 

今年,廊坊市局重点对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开展了“驻点式”执法检查,共组织出动药械、食品、计量等执法人员190余人次。秉承“柔性执法”“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本着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的原则,将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共排查出问题隐患41条次,其中处罚项11条次,责令整改项30条次。目前该医院已整改到位并完成“回头看”工作。 

此次“驻点式”执法检查,对全市医疗机构形成了有力震慑,进一步促进了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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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监督抽检工作,在质量安全上下功夫

廊坊市局强化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药品抽检力度,分析研判抽检工作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结合《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2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制定印发了《2022年廊坊市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全面推进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通过查控不合格药品,保护公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样任务500批。 

廊坊市局始终牢记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坚决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本着对公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强监管、防风险、保安全的各个方面,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出色的工作成绩,筑牢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