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最严厉处罚!河北强力推进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01


图1:7月31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图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分党组书记许彦增讲话


图3:省局副局长侯东华通报2019年上半年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图4:省局副局长王庆新通报2019年上半年全省“两品一械”案件查处情况


图5:省局副局长李基滏主持会议

7月31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动员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抓实抓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确保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分党组书记许彦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基滏主持会议。省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省纪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副组长苏学兵同志、监察二室岳卫民同志参加会议。

许彦增传达了近期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管局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许彦增指出,上半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监管工作和药品安全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守底线、保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下半年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1、提高政治站位,把药品监管工作摆到突出重要的位置。一要加强药械监管内设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确保药械监管工作有专门的机构管、有专业的人管。二要提升省、市、县三级工作的协同性、系统性。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贯通顺畅,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要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到位,确保上级部署和本级负责的监管事项真正有人去抓、去落实,以真抓实干见成效。四要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2、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全力保障安全。一要突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要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个体诊所、连锁药店加盟店为重点,强化飞行检查、延伸检查和巡查暗访,以更大力度推进整治。二要突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药品、使用失效淘汰或拼装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三要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对本地区突出药品安全风险心中有数、手中有招、化解到位。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加强对社会面排查,千方百计扩大案源线索。要与公安等部门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实施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联合办案。要建立查办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信息共享。五要完善舆情应对预案,发生问题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

3、深化责任落实,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省局将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制度办法,并探索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二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将责任逐一明确到部门、到岗到人,并通过悬挂监管公示牌的方式向社会公示。9月底前,省、市、县三级监管对象公示牌悬挂工作要全部完成。三要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药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配齐配强药品监管力量,为本地区药品安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4、研究监管科学,加强智慧监管。市、县两级要重点围绕如何结合本地实际理顺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重点突出药品监管等开展探索研究。要推进智慧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系统完备的数据中心和覆盖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建设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实现全省药品流向可追溯;建设药品生产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药品生产风险动态预警。

5、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围绕主题教育的总任务、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担当实干、检视差距、狠抓落实,确保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结合主题教育,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检查标兵、办案能手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职业化专业化的药品监管干部队伍。

石家庄市局党组书记宋国宏、唐山市局局长路遇、廊坊市局局长宁鸣飞、保定市局局长顾锁群、邢台市局党组书记柳金钟、邯郸市局局长申陆峰作了交流发言。

各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雄安新区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综合执法机构及监管工作人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