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31号)要求,《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中涉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35项,其中序号213国产药品注册初审按照《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冀审改办﹝2018﹞1号)要求已经取消。
现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34项予以公布(见附件),同时《关于公布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43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doc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