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我省向基层配发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
图2:省局丁锦霞局长宣布首批执法车辆正式启用
图3:省局师振军副局长主持执法车辆配发仪式
图4:省局丁锦霞局长向唐山市局潘树文局长发放执法车辆钥匙
图5:执法车辆列队等待发车
图6:我省在唐山举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配发仪式
“我们食药监人使命在肩,征程在前,出发!”随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丁锦霞一声令下,我省首批16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开赴监管一线,正式投入使用。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打牢基层基础,夯实基层监管网底,保障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日前,我省筹措1140万元财政资金,统一采购了95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车型为长城哈弗H6,分别配发到95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8月4日下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唐山市举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发放仪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丁锦霞、副局长师振军、巡视员张廷华及部分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代表参加了执法车辆配发仪式。仪式由师振军副局长主持。
师振军副局长指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第一线,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药品执法能力是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关怀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省局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先后争取中央资金约2.45亿元,支持省级和11个设区市食品实验室建设,支持7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食品实验室建设。争取省级资金约1.18亿元,为全省168个县(市、区)配备了常规理化食品检测仪器设备,实现了县级检验设备全覆盖;为全省乡镇派出机构配备了食品快检设备,实现了乡镇快检装备全覆盖;为省局3个检验机构和6个市局配备了食品药品快检车;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了执法基本装备。有力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为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仪式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丁锦霞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表发放了执法车辆钥匙,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潘树文代表基层单位领取了执法车辆钥匙。
师振军副局长要求执法车辆各使用单位精心维护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严格管理,依法使用,使之成为服务监管、服务人民的“便民车”、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知识的“宣传车”、展示食药监管执法队伍精神风貌的“形象车”。
师振军副局长表示,下一步,省局将继续积极争取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总局提出的“四有两责”有关要求,针对全省基层监管能力的薄弱环节,在执法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有的放矢、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持续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
师振军副局长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监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确保完成省局和省财政厅2015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到2020年实现“六有”的目标。即:有专业化车辆、有专业化设备、有专项业务经费、有基本办公场所、有专业化检验支撑、有专业化信息手段,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