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7-10


图1 省局组织召开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图2 办公室调研员丁思国主持发布会


图3 食品四处副调研员石马杰发布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图4 稽查局副调研员高清菊发布上半年我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情况和典型案件


图5 省内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图6 媒体就社会热点问题提问


图7 有关处室回答媒体提问

7月7日,省局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河北电台、河北日报、新华网等十余家中央和省直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的编辑记者和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上,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四处副调研员石马杰通报了2017年今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省局稽查局副调研员高清菊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现场就媒体记者提出的如何加强网络订餐监管、本轮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创新举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整治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新闻发布会由省局办公室调研员丁思国主持。

附件1:2017年上半年河北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通报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以防风险保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下面,向大家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食品安全总体形势

7月5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省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二季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从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方面,对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会议一致认为,二季度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基本规范,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形势平稳。

省公安厅集中开展了“双节”净化餐桌、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等4大专项行动,全省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3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7人,捣毁制售假劣“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02个,涉案金额7800余万元。省农业厅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兽药生产经营单位 4311个次,检查各类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屠宰场(点)17637 个次,调查处理违规生产经营单位277起,罚没金额140多万元。省林业厅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果园用药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田间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的情况。省粮食局针对收获、库存两个环节的工作特点,开展了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省卫生计生委对畜禽肉及内脏、鸡蛋、海产品、蔬菜、白酒、食用油、熟肉制品等开展了专项风险监测。省工商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紧紧抓住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食品市场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省质监局认真开展2017年二季度风险监测工作,排查产品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食品抽检,及时锁定高风险产品,化解问题隐患。大力实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以省政府食安办名义组织召开了推进视频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食品抽检情况及隐患分析

截至6月25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组织完成国抽、省抽2626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116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6%。其中,国抽完成1164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13批次,均为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8.9%。不合格(问题)项目共13项次,分别为食品添加剂超标6项次,兽药残留超标4项次,品质指标不合格2项次,重金属超标1项次。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的食品大类为:蔬菜制品92.0%,餐饮食品95.5%,淀粉及淀粉制品96.1%,肉制品96.4%,食用农产品97.4%。省抽完成1462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103批次,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58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0%。不合格(问题)项目60项次,分别为食品添加剂超标22项次,品质指标不合格18项次,兽药残留超标9项次,微生物超标6项次,污染物超标5项次。

根据抽检监测和各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鸡蛋、畜禽肉等部分畜禽产品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兽药残留超标。二是螃蟹、贝类等海产品重金属多有检出,部分超标。三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有的预包装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五是城镇或农村规模较小的烟酒店、杂货店、小饭店、肉食店销售假劣食品应当引起重视。六是网上销售保健食品存在问题隐患偏多。

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滥用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的,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举报。

随着炎热夏季的到来,多数人会选择到海边旅游,贝类等海产品成为餐桌上的首选。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慎食赤潮地区的贝类海鲜,以防食物中毒。海洋赤潮会导致贝类海鲜产生麻痹性毒素,毒性极强,尚无特效的解毒方法。人一旦食用含有此毒素的贝类,可引起人体神经肌肉麻痹,轻者出现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发布慎食贝类海鲜的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沿海地区的消费者在毒素爆发高峰期不要采购和购买野生的贝类。在烹调贝类时,要煮熟煮透,单次食量不宜过多。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前往医院进行救治。

三、药品安全状况

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749个品种1477批,检验合格1461批,合格率98.9%;完成基本药物抽检85个品种163批,检验合格163批,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药品监督抽检涉及695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39家,经营企业408家,使用单位247家,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机构1家。从生产企业抽检161批,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从经营企业抽检882批,不符合标准规定11批,抽检合格率为98.7%;从使用单位抽检432批,不符合标准规定5批,抽检合格率为98.8%;从医疗机构制剂抽检2批,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药品抽验情况反映药品质量总体稳定,消费者在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可放心使用。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食品抽检监测。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针对相互通报的问题,联合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更多的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继续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一是与省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暗访,对全省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上开辟“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专题栏目。三是借助官方微信公众号“药安食美 诚信河北”,对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信息推送,进一步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确保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容易滋生等特点,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以中央厨房、承接宴席的大中型餐馆、旅游景区、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材料采购、凉菜加工、生食海鲜加工等为重点环节,以熟肉制品、海鲜、虾、贝类、四季豆为高风险品种,全面部署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附件2: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017年上半年,全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7402件,同比增长59.46%,行政处罚金额5664.1万元,同比增长119%,捣毁制假窝点16个,责令停产停业195家。按产品分类为食品4962件,药品1780件,医疗器械307件,保健食品195件,化妆品158件。数据表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最严厉的处罚,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案件查处数量特别是行政处罚金额增长明显,查处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对食药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2、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27063件,同比增长28.0%。按业务类型分类,其中食品20198件,保健食品1762件,药品3823件,化妆品742件,医疗器械538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18089件,咨询8973件,意见建议1件。投诉举报受理10613件,受理率为58.7%,受理食品9134件、保健食品434件、药品782件、化妆品145件、医疗器械118件。数据表明:在全部业务类型的接收量中,食品类排名最高,占接收总量的3/4左右。同时,随着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活动的开展,特别是3月31日投诉举报宣传日系列活动,投诉举报接收量一直稳步上升,人民群众参与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典型案例

食品案例:

1.河间马永中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河间市食药监局对马永中羊肉加工点的羊胴体进行抽检,经检验检出沙门氏菌。河间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马永中羊肉加工点的羊胴体189公斤,并对其处以75000元罚款。

2.大名县孔庄制售假劣食品黑窝点案

2017年5月,大名县食药监局在庙会集市食品安全整治期间,通过排查发现并捣毁一加工假劣食品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假劣食品娃哈哈牌营养快线、爽歪歪、伊利金典奶、六个核桃、龙井绿茶、冰红茶等10余种饮品,共计2542箱,计50779瓶,外包装箱3250套,查获设备喷码机、封口机、热收缩机各一台,账本清单3本。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迁安邦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

经查,迁安邦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快餐店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共收取平台服务费1200元。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对其处罚款50800元。

4.首钢矿业公司饮料厂生产经营无标签瓶装纯净水案

经查,首钢矿业公司饮料厂于2017年4月15日开始生产经营无标签瓶装纯净水共831件,货值金额18946.80元。唐山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首钢矿业公司饮料厂生产的无标签瓶装纯净水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1574.40元。

5. 承德杏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承德市食药监局根据协查线索,发现承德杏之源饮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生产的纯珍杏仁露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共生产1158件,货值金额8685元。承德市食药监局依法对承德杏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罚款50000元。

药品案件:

1.馆陶县李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7年3月,馆陶县食药监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并查获馆陶县魏僧寨镇建民大药房销售“消渴丸”假药共计360盒。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先后将假药销售人员及其上线人员抓获,查获假药消渴丸40余盒,查明销售15件(每件120盒),涉案金额40余万元,销住邯郸及山东冠县等地4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及个人。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 张家口市怀来县张某伟、张某磊等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6年11月,怀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联合公安局食药大队调查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捣毁加工点2个,当场查封扣押600余箱成品包装假药及散包装胶囊和加工材料,该案涉及陕西、浙江、北京等地。联合侦办历时四个多月,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货值初步估计逾千万元。目前,该假药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伟、张某磊、李某光、陈某通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 陈某无证经营假冒药品案

2017年3月20日,南和县食药监局根据举报查获某药房购进来历不明的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共720盒,货值金额23400元。该批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药品,依法按假药论处,南和县食药监局对陈某作出处以没收不合格药品,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共46800元的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4. 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许可证照案

根据群众举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调查证实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底开始将公司资质出租给他人,供其经营该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共收取管理费38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8000元,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57000元。

5. 张家口奥普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张家口奥普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钙测定试剂盒,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张家口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714.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