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报道的13个批次铬超标药品

发布时间:2012-04-18

415,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浙江省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华星胶丸厂两家企业涉嫌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空心胶囊,并销售给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对在我省范围内销售的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暂停销售,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后,再做进一步处理。二对我省明胶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药用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空心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6日,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后,省食药监局再次进行研究部署,并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批次铬超标产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调动精干力量,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排查,防止问题产品继续流通和使用;要求明胶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原料供应渠道,严把原料进货关,坚决杜绝使用工业明胶等非法假劣原料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要求使用明胶空心胶囊的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原辅料来源把关和供应商审计,对进厂的空心胶囊等原辅料严格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