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联合打击通过违法广告宣传销售药品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1-05-12

 为有效打击违法广告,遏制通过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销售药品行为,破解药监部门在广告监管工作中执法无据、缺乏有效手段等难题,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联合打击通过违法广告宣传销售药品工作机制,联手打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经营假劣药品、销售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及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单位,给予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处罚。

  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经营假劣药品、销售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定期或及时相互通报,有关案件及时移送并查处,形成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的工作合力。通知还对两部门职能整合及工作协作提出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销售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向社会公开警示公告后,拒不改正的,移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停机整顿或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对该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在互联网发布信息销售药品的、通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公众销售药品的医疗机构和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或不予受理申请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此项措施:一是实现了监管部门间职能的有效衔接。通过药监部门与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资格的联合监管,能够有效防止不法经营者利用监管空隙违法经营、通过变更项目等逃避处罚,加大了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的管控范围。二是提升了打击效果。药品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应医保服务审查项目,联合查处,依照各自职能对不法经营者进行梯次打击,加大了打击力度,形成了强大震慑效果。三是创新了工作方法。两部门联手打击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采取不予结算医保资金、取消或不予受理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强力措施,能有效斩断违法广告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打击违法广告的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