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药品市场监管七项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1-03-15

 日前,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表彰了2010年度药品市场监管先进集体,分析了当前药品市场监管形势,研究部署了2011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任务。

  会议明确: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七项重点:

  一是强化经营环节基本药物监管。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力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逾期未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取消其基本药物配送资质。

  二是科学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药品质量监管,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是强化药品经营监管和GSP认证工作。确定重点监管企业,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及购销票据、储存条件、企业资质等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不诚信企业、农村市场和基层涉药单位监管。健全完善GSP认证管理体系,加强对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和GSP认证检查员管理培训。

  四是大力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单位、流通领域抗菌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等六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五是强化基本药物抽验。科学制定2011年全省药品质量抽验工作计划,重点完成对全省生产的基本药物和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174个非基本药物中标品种、配送企业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抽验,及时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六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制定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省局将组织抽查并考核全省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七是以监管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配送机制和监管措施,支持医药现代物流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基本药物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配送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