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法制办公室全程参与,制定《河北药品安全管理办法》(暂定名),列入2011年政府立法计划,作为政府规章,经省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
为确保立法质量,河北省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立法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立法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
为丰富立法内容,河北省局向各市局发出通知,征求立法建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在工作部署上、人员调度上、经费保障上,全力支持立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立法任务。二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要紧紧围绕“解决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这个主题,遵循药品监管工作规律,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坚持“三个结合”即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制度创新与协调统一相结合,务求解决实际问题与确保立法质量相结合,将现有法律缺失的、需要补充的、需要创新的、需要细化的内容,以及执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写到法律制度中,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困扰药品安全监管的困难和问题,使这次立法工作具有河北特色,亮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