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破获非药品冒充药品重大案件 六人被判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0-12-09

  近日,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对敦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当地工商局、公安局和检察院共同破获的一起非药品冒充药品重大案件依法做出判决,6名被告人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20104月,根据举报线索,敦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工商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有人以健康讲座为名向一些老年人销售普通食品银杏灵芝沙棘软胶囊,并声称该产品能够治疗各种老年病。同时,该案件的涉案人员还通过赠送现金、购物券及其他商品等手段获取老年人信任,以此骗取钱财。随后,敦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行动,当日便将该团伙所有6名成员一网打尽。

  经调查,该团伙有组织、有预谋地以举办健康讲座为幌子,兜售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该案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国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中查办的典型案件。相关企业,应引以为戒,共同抵制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网络或讲座宣传或声称非药品的预防或治疗功效,以免延误病情。只有药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凡宣传或声称非药品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功效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