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

发布时间:2010-07-15

  为规范基本药物配送行为,保证配送药品质量安全,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进一步完善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基本药物质量保障,确保基本药物配送安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要建立本辖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档案,及时掌握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制定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配送企业储存、配送条件等的监督检查,防止配送环节不良因素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三要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集约化发展经营,整合配送资源,鼓励非法人药品经营企业与法人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合并后企业在本设区市区域内迁址经营。四要认真落实规范药品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积极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的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知同时要求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严格药品经营各环节管理,加强药品存储、运输的管理,仓库要装备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和计算机管理系统,规范冷链运输系统;同时要建立药品供应和配送客户档案,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将客户名单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通过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及时报送药品配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