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根据《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要求,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牵头负责,统一组织落实具体实施工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牵头处室和具体联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组织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入网并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