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六项整治” 全面净化药品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0-04-27

 

  针对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六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法行为,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境外药品委托加工专项整治。重点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的备案及生产情况;境外委托加工药品销售流向和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全面清理整顿委托加工代理商,规范委托方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联合卫生、质监、工商等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采取使用药品名称、仿冒药品包装、添加药物成分、宣传治疗作用等手段,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产品,一律采取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是开展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和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五是继续开展虚假药品广告宣传专项整治。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综合整治,从严处理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企业,对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强制产品下架,暂停产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六是开展工业氧(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专项整治。对以工业氧(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医疗机构集中供氧系统氧源的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

  在专项整治中,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已核实的案件线索,公安部门提前介入,配合药监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震慑药品生产和经销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