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今年市场监管七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16

●省局今年市场监管七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我省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紧密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进行。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打击力度。一是切实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二是从严处理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企业,依法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品种和企业的治理力度。三是要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四是要积极促使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做好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综合治理工作。三、突出重点、强化药品经营监管。一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二要扎实推进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继续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加强对二次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品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三要加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修订药品零售企业准入标准,引导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评价机制,推动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四要进一步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五要试行市场退出机制。对擅自降低标准,不再符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条件的企业劝其退出,不愿退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吊销或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的建设。积极推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五、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提高药品抽验的靶向性。结合我省医改方案的实施,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力度。完善药品抽验机制,重点加强对经营企业、医院制剂的抽验;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和群众投诉多的品种的抽验,加大对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七、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全过程实现电子监管码工作的推动力度,启动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电子监管,要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率先实行药品电子监管。                         

  (市场处米素媛)

●沧州市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责任

一、重点部署。针对市政府部署“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责任,深入学习,讨论研究落实措施,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协办单位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二、具体调度。组织卫生、发改、财政、编办、人保五个协办单位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推进计划、措施。三、确定目标。河间、青县等四县(市)的48所政府办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财政补助到位后,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在全市医疗机构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明确责任。依据省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十三项具体事项逐项落实责任单位。

(沧州局刘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