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收回邯郸滏荣原料药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复议获省政府支持

发布时间:2010-04-12

●省局收回邯郸滏荣原料药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复议获省政府支持

省局根据邯郸丛台区工商局吊销滏荣原料药公司营业执照情况,收回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滏荣公司对此不服,向省政府提请行政复议。经省政府法制办审理,认为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法规处王磊)

●秦皇岛市局加强规范寄递渠道流通的药品储存条件

秦皇岛局联合卫生、公安、邮政等部门,通过对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进行联合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现象。有的药品被直接堆放在地上,有的露天存放,没有任何防尘、防潮、遮光等设施设备,达不到确保药品质量温湿度的相关要求。与储存药品须离地10厘米以上,有底垫,有防尘、防潮、遮光等设施设备,保持相对湿度等规定相去甚远,状况不容乐观。在目前对通过寄递渠道运输储存药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秦皇岛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药品收寄验视制度;大量集中寄递药品索取证件制度;个人寄递定量药品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制度;寄递药品记录、查验、处置登记通报等制度。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秦皇岛局王宝宁)

●石家庄市局集中整治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生产行为

重点是对停产、半停产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的企业,进行药品生产企业场地、设施、设备使用管理;非药品监管受控范围内的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库房、动力设施以及废弃建筑内的实际情形;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车间出租、出借行为;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产品的备案及生产情况;产品流向和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冒用国内外其他制药厂商名义或品牌;企业自由品种出口按规定办理自由销售证明,外包装和说明书与批准等情况的专项整治。主要分企业自查、拉网检查、汇报总结、督促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导整改,跟踪检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石家庄局稿)

●秦皇岛市药检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药检工作会议精神

为保证完成全年1100批次的检验任务,对其中200多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进行全覆盖检验。一要抓紧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外培,形成梯次人才结构;二要积极争取配齐必备的检验设备;三要积极与市财政沟通,确保检验经费落实。并做到高效检验:组成生测、化学、中药抽验小组参与和指导市、县局监督抽验,提高抽验的靶向性。服务企业:拓宽工作思路,举办企业质检人员、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师等培训,加强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剂室制定药品标准,积极联系国家评价性抽验代检业务。

                      (秦市药检所陈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