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2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换证申请企业:

根据国家局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和省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方案》(冀食药监办〔2009199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市局对申请换证企业进行了审查,河北康悦药业有限公司72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符合换证条件,同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一、 已换证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二、原《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及时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三、请已通过审查换发新证企业,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3日内携原《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换证信息电子版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已换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国食药监安[2009]75冀食药监办〔2009199文件要求的,应及时上报省局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2010年河北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