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局抓好五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2-02

●邢台局抓好五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做好食品牵头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进展,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二是整顿规范药械市场。严格按“两G”标准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开展好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加大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创造良好的医药发展市场环境。三是抓好党风廉政、效能建设和行风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实行逐级考核、“一票否决警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行政效能。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机关科学化、正规化、法治化水平。五是推进信用等级管理工作。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和药品经营实时监控系统,进行信用等级考核,对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邢台局王玺)     

●衡水市局迅速学习贯彻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二是市局局域网刊发刘岩山局长的工作报告,对全省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深刻领会,吃透会议精神。三是以全省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研究确定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准备召开全市监管工作会议。四是正确看待当前机构改革,保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切实维护监管队伍稳定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五是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安全工作,加大节前市场检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衡水局李艳)

●秦皇岛市提高零售药店开办条件促进药品零售业科学健康发展

秦皇岛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条件和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一是提高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要求。市区内由原来的不小于60提高到80;县城由原来的不小于40提高到70;农村由原来的不小于20提高到不小于40二是规定零售药店间距。根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城市区新建药店须与原有药店间隔200m以上;县城、农村乡镇新建药店须与原有药店间隔300以上;农村每个行政村只批一家药店,3000人以上的村可增设一家。三是严格驻店药学技术人员规定。在城市区及县城开办药店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办药店须配备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尤其强调经营中药饮片的还须配有省食药监局认定的“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逐步实施“驻店药剂员”制度。

(秦皇岛局李军)

●易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进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制定了节日食品安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求食品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提高质量意识。同时,由主管县长带队对曲城酒厂、惠友超市、沃美超市、城内定点屠宰场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易县局冯云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