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1-10

●全省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自全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面查处了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制度执行情况、非药品专售区域及与药品混放情况、张贴、悬挂和发放虚假非法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清理冒充的非药品近1900个品种,责令下架停售非药品1400余盒,其中未标示或标示虚假及无效批准文号的92个;标示为消毒产品的217个;标示为食品的391个;标示为化妆品的54个;标示为保健食品的834个。此外,还依法查了“嵩山擦骨王”等多起假药案,依法移交卫生部门221起,移交工商部门26起,移交质检部门79起,全省违规经营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市局报来非药品冒充药品违规纪录:唐山430条、承德349条、邯郸297条、石家庄232条、保定182条、沧州160条、衡水79条、张家口73条、廊坊62条、邢台30条、秦皇岛0条。               

        (稽查处王玲)

●保定市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成效明显

一、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初见成效。通过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合格率达到100%,省认定基地内产品合格达到99.6%。监督检测范围基本上覆盖了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二、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进一步规范。检查各类食品共计900批次,对4家生产乳制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三聚氰胺跟踪监测,合格率100%,全年对236家不符合条件的小作坊报政府予以取缔。三、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检查经营户15414户次,整治重点地区49个,整治重点单位261个,整治重点产品93种,查获多起违法案件。四、餐饮消费环节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直管的43家餐饮单位的20余个品种进行抽查快检,合格率达99.3%五、肉食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区上市猪肉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县城区达到98%,确保了上市肉品质量。

(保定局王爱华)

●衡水市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节药械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

重点检查:一是药品生产企业GMP 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监督整改到位。二是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秩序,认真排查质量隐患,加强生产各个环节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产品的抽验。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各有关定点单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去向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各级医疗机构药械购进、使用、保管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购进药械等行为。

(衡水局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