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中药饮片包装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9-10-12

安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省局冀食药监市〔2009206号文件有关问题咨询的函》收悉。经研究,就你局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省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管理的通知》(冀食药监市〔200920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所列的符合饮片包装要求的七家企业是目前可以提供符合《通知》包装规范要求的中药饮片的生产企业。

二、其他凡可提供符合省局《通知》包装规范要求的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企业均可生产销售中药饮片。

三、各级药监部门在对中药饮片进行监督检查时,按照省局《通知》的规定对中药饮片的包装进行判定,不符合包装规范的中药饮片,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进行查处。

此复。

 

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