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邢台、邯郸、保定、秦皇岛、唐山及易县、涿鹿等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08-12-24

●张家口、邢台、邯郸、保定、秦皇岛、唐山及易县、涿鹿等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统一行动,走上街头,组织开展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设置展板、现场答疑、鉴别药品、提供咨询、接受投诉等形式多样的服务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意识。                             

   (张家口局等稿)

保定市局抓好“三个源头”强化中药饮片生产监管

一抓“思想源头”,解决企业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推行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在每个药品生产企业中建立起药品质量管理和质量受权人制度,受权人要对企业产品质量“一支笔”批签,对企业产品质量负全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地方监管部门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现已与44家药品生产企业、10家药包材生产企业、1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无缝隙监管责任体系。二抓“生产源头”,严格中药材初加工产品管理。规范收购中药材初加工产品行为,检查购进验收记录,察看票物是否相符及按要求购进中药材初加工产品,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督促企业制定中药材初加工产品的内控标准,严格检验,严格把好质量关。检查饮片企业是否严格按工艺规程自行炮制生产,依法从重处理直接购进炮制品上市销售行为。三抓“责任源头”,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包干责任制,进行飞行和跟踪专项检查,对在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较多及停产整顿的企业重点检查,对生产企业比较集中、影响力较大的安国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筛查问题,对屡次违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保定局王爱华)

 ●任丘局日常监管责任管理引入电子信息技术

任丘局以局网站为平台,设计出《日常监管责任管理系统》,通过实行一二级分用户管理,实现监管、查阅、下发、上报各类信息的分类管理,搭建起与监管相对人沟通的桥梁渠道,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运行八个月来,与辖区所有药械生产经营单位、乡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网上信息的在线处理,资源共享。现已公示了局执法人员监管责任,下发各类监管信息35条,收到监管相对人上报整改报告215条,行风征求意见反馈信息72条,汇总今年以来对各监管相对人历次检查信息328条、整改复验信息77条。使监管相对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了涉药单位档案动态管理,显现成效。     

(任丘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