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督导兴隆县药品“两网”示范县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17

今年4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兴隆县为全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示范县的通知》(冀食药监市函字[2008] 155号),确定兴隆县为2008年度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

兴隆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非常重视,采取措施,完善机构和组织领导,积极按有关要求配套落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配套资金。同时兴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借鉴武安市和冀州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经验,立足兴隆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兴隆县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了兴隆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相关制度和《兴隆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六道河镇进行了乡镇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乡镇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硬件设施和专职药品监督协管员以及村级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聘任均已到位。按照工作进程,该县将于9月底全面推开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工作。

近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吴延成处长和高正阳同志,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和督导,要求下一步两网建设工作,要开拓思路,努力创新,力争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积累更好的做法和经验。(药品市场监督处   梁志刚)

                 OO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