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第四十一期(总第381期)

发布时间:2008-05-26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信 息

 

 

第四三十一期(总第381期)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200856

 

●沧州市局荣获“河北省文明大院”称号

   日前,沧州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河北省文明大院”称号,是我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沧州局)

承德局与双桥、双滦区政府密切配合,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承德市双桥、双滦区没设药监机构,由市局直接监管,为此,承德局积极与双桥、双滦区政府沟通,就共同落实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做了部署。一、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市局责成市场科负责与区政府联系药械安全日常监管;区政府责成区卫生局、计生局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医疗、计生机构基本信息,确保药监部门掌握医疗机构真实底数,监管不留死角。二、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遇重大行动,药监部门与区政府及时沟通,启动快速应急反应系统,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与区卫生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服务经济,促进发展。药监部门积极主动为区政府招商引资,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当好参谋。                    (承德局)

●武安局贯彻落实省局迎奥运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

武安局召开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重点传达省局会议和高金浩局长讲话精神,要求监管部门和全市从业企业迅速对照迎奥运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要求,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立即将工作重点调整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进一步明确整治主要内容、方法措施和整治步骤,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奥运期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一是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顿农村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二是加快全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进度,近期完成土地征用、场所协商和设备改造设计工作。三是开展迎奥运食品药品安全大型社会宣传活动。四是落实反兴奋剂整治工作。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一标牌、一承诺、一专柜”要求,未标注警示语药品全部下架封存。五是GS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结合市局信用等级制度,建立跟踪检查档案,确保检查频次,实行行业驱逐制度。六是开展药械专项打假行动,切实提高电子监控网络运行效率,提高案件稽查工作水平。

                  (武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