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发布时间:2008-01-14

2008110下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建局以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驻石机构,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燕赵都市报、石家庄电视台、燕赵都市报等30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2007年度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五大”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骁悍在向媒体通报药品安全专项工作时指出:一年多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四个环节开展了全方位的专项整治,基本完成了预期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果。自20068月整规工作开始至2007年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00人次,先后撤审撤销131个品种的注册申请,责令378家药械生产企业限期整改,收回4家企业的GMP认证证书,吊销3家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注销38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收回4家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吊销了8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移交违法药品广告1078,查获了假“A型肉毒毒素”、假“狂犬病疫苗”、假“人血白蛋白”等一批大案要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30040件,涉案货值2984万元,罚没金额6000余万元,捣毁制假窝点68个,移交司法机关69件,刑事处罚42人。专项整治实现了“五个100%”,即:对全省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率达到了100%;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达到了100%;所有涉药单位的合法渠道采购率达到了100%;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任务完成率100%;药品批发企业100%加入了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使药监部门实现了对进入我省的大多数药品来源和去向的快速查询、汇总和及时监控。

刘骁悍副局长指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制,促进了监管效能的提高和企业质量意识的提升。刘骁悍副局长强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把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职能,作为此次药品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多以来,探索并建立了六项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实施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制度,构建起“四位一体”的药品安全监控网。药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为了强化 “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06年在石家庄市试行了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制度,目前,石家庄市已有77名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走马上任”。这77名药品质量放行人将为全市药品生产安全当好“第一把关人”。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从06年初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6家血液制品、疫苗、静脉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实行派驻62名监督员。从而在全省构建了企业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与监管部门派驻的驻厂监督员、监督检查组、包厂督查员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药品生产安全监控网络,严格控制住了药品质量安全的源头。

二是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发票和清单管理,建立销售人员备案制度。06年以来,实行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票与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开具和索取合法发票和销售清单,完善相关记录,使监管部门对企业药品的来源及去向能够准确把握。同时还建立了企业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制度。要求省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将其销售人员在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录入药品监管部门的网上查询系统。没有在监管部门备案,不具备合法资质的销售人员,其推销的药品一律不得购进。在此基础上,还对销售假劣药品的销售人员实施行业驱逐,给予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销售工作的处罚。对销售假劣药品负有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相关企业和企业法人、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将一同列入“药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录入药品销售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全省共有15634名企业药品销售人员在监管部门备案,并被录入药品销售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已有王龙啸、王胜红12人被清除出药品销售人员队伍。

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建立了“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将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联网,使药监部门能够对所有进入我省的药品的来源和去向进行快速查询、汇总和实时全程监控,目前全省463家独立法人的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入网,进入我省的大多数药品能够及时被“电子眼”监控,不单强化了日常监管,更能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类似齐二药假药案等药害事件,这个系统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帮助执法人员迅速排查,锁定假劣药方位,把公众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河北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有望于近期以省长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将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使用提供法律依据。

五是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管理。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将守法经营企业列入“诚信名单”,将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逐步在全省形成了医疗器械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良好氛围。

六是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起“三查、二突、一跟踪”的监管模式。同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建立了《企业退出机制》、《销售人员行业逐出制度》、《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等130余项监管制度,对触高压线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将他们从医药行业中清除出去,10年内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我省已对漠视药品质量、损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77家单位和24名个人列入“黑名单”,在互联网予以公告,有力震慑了不法企业的违法行为,真正当好百姓用药安全的“守护神”。

刘骁悍副局长指出,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把确保药品安全作为维护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和工作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使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是开展药品批准文号再注册工作,通过数据统计和追本溯源,对存在真实性问题的批准文号,坚持予以撤销。二是在全省推广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制度,要求全省每一家药品生产企业都要确定药品质量放行责任人,并使之与企业内部开展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管理方式结合起来,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企业内部管理模式,加强企业自律意识,从生产源头确保药品安全。三是扩大药品销售人员备案范围,将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和外埠到我省开展销售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管理,逐步形成完善的药品经营人员监管网络,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合法流通渠道,保证老百姓在正规药店买到合格的药品。四是延伸药品流通实时监控“触角”,使之向药品零售企业扩展,逐步将进入我省的药品全部置于药品监管部门“电子眼”的实时动态监控中。五是加大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开展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确保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