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加强2008元旦春节药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节日药品消费安全

发布时间:2007-12-27

2008元旦和全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省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享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药品消费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做出部署。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增强保障“两节”药品消费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两节”药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站在建立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高度,提高对药品市场监管的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二是完善措施,明确重点,切实抓好药品市场监管。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完善监督管理措施;确定监管重点,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行为,特别是要严肃处理,在节日期间非法赠药卖药等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重拳出击,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彻底净化全省药品市场。

是强化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宣传展板、网络及集市宣传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用药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公布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四是严格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药品市场监管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节日市场监管责任制,将监管对象落实到每个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节日值班。节日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节日24小时值班,畅通通讯渠道,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品安全、药品节日市场和有关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

     节日过后10日内,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向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上报节日期间的监管情况。(市场处  梁志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