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盐酸曲马多制剂零售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01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新闻媒体报道了省外个别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盐酸曲马多制剂,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伤害的情况,给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避免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加强盐酸曲马多制剂零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盐酸曲马多制剂的销售管理工作。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盐酸曲马多制剂为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违规销售盐酸曲马多制剂,会给消费者造成难以康复的伤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法人及质量负责人,要站在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监管和经营管理的重要责任。

二、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和措施。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必须熟悉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和措施,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品种和药品分类管理的主要规定,应在营业场所明示。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特别是盐酸曲马多制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索取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销售,并将处方留存;不能保留原处方的必须复印保存。

三、认真开展药品分类管理监督检查。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自查,堵塞管理漏洞;严肃处理违规销售盐酸曲马多制剂等处方药的责任人员;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开展以药品分类管理为内容的专项检查,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一经查实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其经营范围,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积极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宣传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和药品消费的常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水平。

                 OO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