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监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跟踪抽查

发布时间:2005-11-30

 

 

 

为强化我省药品生产(配制)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药品GMP跟踪检查力度,按照《关于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跟踪抽查工作的通知》(冀食药监安[2005]44号)的要求,安监处于11月中旬,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全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GMP和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以及各市局日常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27家企业,2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1个设区市局。

这次检查事先制定了《实施跟踪抽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抽查的目的、方式、内容、要求、时间、分组等情况,确定了对生产企业、制剂室的检查重点和对市局工作督查的重点。在方法上,采取事先不通知企业、突击检查的方式。通过检查,达到了了解被检查单位日常生产即时状况或真实情况的目的,取得了这次跟踪抽查的良好效果。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全省大多数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能够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UP)组织生产、配制制剂;各市局均建立了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档案,且在监管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好方法、好经验,例如,石家庄市局在监管中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五个结合的管理模式,即日常监管与换证工作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药品出口核查相结合,与抽样相结合,与药品GMP追踪检查相结合;沧州局建立了《监督检查台账》、《企业不良行为台》、《企业购买咖啡因、麻黄素台》、《历年查处案件台》、《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台账》、《没收物品台》、《特药印鉴卡变更登记增购台》等七个管理台账;邯郸市局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台账,监管细节化。各市局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检查频率达100%以上。

在检查过程中,也同时发现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例如,有的市局日常监督检查中检查记录达不到100%,个别市局因为监管对象多,监管人员少,监管深度难以达到要求;认证后的药品生产企业存在部分人员专业技术再培训(如空调净化岗位、仓储岗位)不到位,生产车间基础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方面有待于加强,文件修订不够及时等问题;医疗机构制剂室有的单位存在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空调系统、制水系统不能有效地清洁、维护、保养等问题。

这次跟踪抽查,有力促进了各市局的日常监管工作和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生产企业起到了很大震慑作用,各方面普遍反映,这项工作使全省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新的提升, 为全省药品生产(配制)单位依法生产配制药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在今后能够继续坚持并有所发展。

                                    

药品安全监管处

                                    200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