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第五十期(总第184期)

发布时间:2005-11-24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保定召开

会议传达了国家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下一阶段统计工作,讲解了报表审核的要点,讨论了《省局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省局办公室张毅主任对统计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局要重视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在统计数据的审查、核对、控制上把好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监管工作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使统计分析切实发挥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服务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作用。会后,衡水局在局长办公会上强调:统计工作不能因省局肯定自满,还要不断加强,主动适应省局对统计工作实施考评的要求,在全市系统组织培训,安排好年报和2006年上报工作,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争取统计工作在全省排名先进。(保定市局等供稿)

●秦皇岛市局常设“过期药品回收箱”进社区

秦皇岛局在开展清理家庭药箱活动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把“过期药品回收箱”送进社区长期收购居民过期药品。日前,将26个印有常用药品安全常识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别送入主要居民区。并与各办事处、居委会向居民发放了《药品安全常识100问》、安全用药小册子3000余份,进一步宣传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性,受到欢迎。          (秦皇岛市局供稿)

●天津市局与唐山局进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交流

唐山局介绍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框架的构建情况和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及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情况。天津市局亦介绍了自己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情况,并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与唐山局作了深入交流。并对唐山市局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以及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表示赞赏和学习,希望今后两市局携手,共建食品安全防线。

(唐山市局供稿)

●石家庄市20家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倡议诚信经营

日前,石家庄市15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5家医疗单位共同向社会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医药企业,规范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培育和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道德,敢于揭露一切造假和欺诈行为。自觉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做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投入生产使用;不合格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出厂、不销售;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按照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包装和标识,并在符合运输及贮存的条件下运输贮存药品和医疗器械,防止药品质量发生变化,防止医疗器械被污染。不从非法渠道购进原辅材料;不经营不合格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向无经营和使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及医疗器械;不买卖、出租、出借或变相出租、出借药品生产经营等相关证件。坚持顾客至上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实行并履行质量、服务、信用的承诺,努力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 (石家庄市局供稿)

●衡水推行药品邮寄例行查验起到作用

衡水市枣强县局执法人员在对邮寄药品例行检查时,发现以“枣强县华康医疗器材厂”名义向北京、天津、湖南等省市邮寄的医疗器械有60次之多。经邮政部门配合核查,枣强县并无华康医疗器材厂。邮寄的均是名为“新型人工肛圈”的无证医疗器械,涉嫌非法生产邮售医疗器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衡水市局供稿)

●张家口市局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全省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后,张家口局按照“积极推进、协调发展、逐步完善”的原则,认真制定了《张家口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阶段性目标,组织人员编写了从20061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目录》。并积极督导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完成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资料申报工作,及时对非处方药转换处方药循证评价,认真做好国家已公布的非处方药目录和说明书品种的审核登记。

(张家口市局供稿)

●国家局对安国昌达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

日前,国家局GMP认证跟踪检查组一行3人受国家局认证中心委派,按照预定方案检查了昌达公司项目111项。经检查组讨论评定:人员和组织机构基本健全;生产厂房布局基本合理;生产设备能满足生产需要,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基本能满足药材和饮片的检验;生产管理和物料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人员进行了培训,符合GMP检查评定标准。      (安国市局供稿)

●武安市局评选“诚信药店”

武安局制定《诚信药品经营企业评选标准》,分别为:A、诚信企业;B、守信企业;C、基本守信;D、失信企业四个等级。除每年监管频次不同外,A级将优先办理各项许可证变更、推荐参加药品招投标、医保定点等;D级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实施重点监查,不定期明察暗访,仍不能改正的将申请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评选活动由企业自主申报参选等级,再邀请群众代表和工商、物价、医保等有关人员参与评审,然后结合三年监督档案,进行现场验收和评定。评选每年一次,建立信用等级档案。

(武安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