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二个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并警示广大患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发布时间:2005-09-09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会主要媒体8月份以来发布的药品广告实施了监控,并公告了三个典型的违法药品广告。

据悉,这些广告都是夸大药品疗效、并做治愈保证,以“权威推荐、顶级认证”等名义为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患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目前,这些违法广告已依法被移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切勿轻信违法广告的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正常的治疗期限。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第一名   千精鼎(回春如意胶囊)

国药准字:Z14021829

生产厂家: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回春如意胶囊Z1402182920058月多次在我省平面媒体发布夸大疗效是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广告谎称该产品是“2004年德国XX实验室XX教授研制发明的最新产品,并于2005年风靡世界,成为XX男性产品全球销售冠军”,“可以彻底治愈男性XX病,且停药后不复发”。为达到使消费者相信的目的,广告还使用“权威推荐、顶级认证”等名义为虚假宣传做证明。

事实上,该产品名称为“回春如意胶囊”是我国传统养血补肾中药。其功能主治为: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第二名    百草明目石斛夜光丸  

生产厂家:内蒙古津新药业

违法事实:该广告夸大药物治疗功效,对治疗功效进行虚假保证和承诺,号称是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的特效药,可以“无痛除根本,复明不流血,花钱少见效快,40天可以使早期白内障痊愈”。该广告利用患者希望“不手术,无痛苦”的求医心理,夸大药品疗效,并用所谓“临床验证”“患者证明”来欺骗误导患者购买使用。

 

 

 

二ΟΟ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