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 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发布时间:2005-08-22

    一、基本情况
    蔚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张家口市西南隅,东与本市涿鹿县为邻,南连保定市涞源县,西通山西省广灵县,北毗本市阳原、宣化县,全县总面积3220平方公里,辖10个镇,12个乡,560个行政村。2004年底全县总人口为46.7万人。域内有药品经营单位63个,其中,药品批发企业一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18家,私营药品零售企业44家(县城19家,14个乡镇所在地39家,行政村4家)。目前,已有一家批发企业,28家药品零售药店及连锁门店通过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现场检查。域内有药品使用单位722个,其中,县乡医疗单位40个,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11个,村卫生所(室)及社会办医诊所668个。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有关精神,2004年以来,蔚县药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积极态度,狠抓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步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管网络,基本建成了“点多、线畅、面广”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全县城乡药品零售企业不断增加,医疗机构药房逐步规范有序,药品品种齐全,药品价格下降,药品市场得到净化,农民群众买药难、买药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建立和健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思路和做法
    1、政府重视,部门协调,社会各界参与。
为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一是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以整顿农村药品市场为切入点,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主动争取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在县领导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组建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一名政府办副主任和县药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卫生、质检、工商等13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三是于2004年6月14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蔚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根据该方案及时制定了农村药品质量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聘任办法、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以及农村药品监管办法;四是召开了有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乡镇乡镇长以及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在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后,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各乡镇积极参与,致使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2、着力建设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药品监管体系。
    调研摸底、培训聘任、建立网络。2004年7月,我们在22个乡镇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县级药品质量社会义务监管员,乡镇级药品质量协管员,村级药品质量监管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以县药监局为主,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内外结合,切实有效的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一是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及各界人士中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管员。二是以乡镇政府及卫生院为主,建立健全了乡镇义务协管员队伍,并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了办公室,各乡镇主管书记、乡镇长担任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一名防疫医生及一名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为乡镇药品协管员;三是每个村聘任了一名在村有威望,有经验,群众基础好的村干部为药品质量监督信息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统一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县药监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2004年9月17日至21日分五期在县城统一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协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后由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颁发了聘书。全县共聘任监管员15名、协管员110名、信息员493名,并落实了一年一考核一聘任制度。为使全县村级药品质量信息员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各乡镇在县局对协管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又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药品质量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今年4月11日至22日,我们还结合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名义,由乡镇政府和县药监局共同组织,以乡镇为单位,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每个乡镇利用一天时间对各乡镇药品质量协管员、信息员以及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从业人员又一次进行了培训,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在宣传教育、信息反馈、案件跟踪、重点监控方面的协同作用。经过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灵活高效的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上下联动,联合监管,发挥效能。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建设和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是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网点分散,规模小,条件差,布局不尽合理,药学专业人员匮乏,制度不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薄弱。农村药品流通不平衡的状况,使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全县查处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案件中,70%发生在农村。因此,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我县药监局近年工作的重头戏。在一年多的药品监管工作中,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为我县药品市场管理及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一是各乡镇卫生院作为乡镇药品监管网络的枢纽,较好地承担了对本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员及药品供应网络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药品监管的有关精神的宣传、实施以及信息反馈工作,每个乡镇都将药品监管工作作为本乡镇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卫生工作一并利用每月一次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宣传贯彻。二是建立了与药品质量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上下互动制度。“三员”能够较好的配合县药监部门对辖区内药品市场依法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在县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日常监管中,各乡镇卫生院协管员都主动予以配合,并给予了大量支持。一年来,全县共对辖区内的1个药品批发企业和43个县乡医疗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两次以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全县62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两次以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乡镇卫生院配合,对全县679个村卫生所(室)进行日常监管一次以上,监管覆盖面达到98%以上。三是建立了全县药品打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及责任制度,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了横向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农村药品市场的管理力度,拓宽了药品信息反馈渠道,使药品监管延伸到农村,弥补了县药监局药监力量的不足,案件线索逐步扩大。一年多来,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全县共查处无证经营案4件,经营假劣及过期失效药品案90件,违反流通管理案84件,违反医疗器械管理案1件,处以罚款10.63万元。在全县179件药品器械案件查处中,有5件是由基层监管网络举报或由公安等执法部门发现的。如2005年河南新乡恒久远药业公司借药品广告宣传之机,无证销售布洛芬搽剂、活血通脉胶囊,维酶素片案等,就是通过乡镇派出所发现并与县药监局共同查处的。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的形成,为强化我县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药品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发挥了显著作用。
    3、以乡镇卫生院为载体,搭建药品供应网络的平台。
    由于我县是较早实行乡村一体化办医管理的县,在县药监局成立以前,已有19个乡镇推行了一体化用药管理,占全县22个乡镇的86.3%,因此,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中,我们立足实际,在规范发展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积极参与药品供应网络、探索集中配送途径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提出了以乡镇卫生院为载体,搭建全县药品供应网络平台的意见,实行了村卫生所(室)、社会办医诊所,按辖区范围,由所在地卫生院负责统一代购分发药品的制度。虽然各乡镇卫生院已在一体化用药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并有效净化了全县药品市场,但还严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药库设施不配套,经营人员不合格,代购分发药品价格高等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县于2004年率先提出了凡愿意继续实行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一体化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三有”、“三不”的要求。“三有”即要有一名专职的具有药剂士或相关学历以上职称的质管人员;要有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仓储条件;要有专账及能保证药品质量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三不”即不变相进行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不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以上条件,县药监局对19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统一组织验收,其中,有16个达到条件,经县药监局审批,同意实行乡村一体化用药管理。在今年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分别出台《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药品的规定》后,我局又相应提出了具体落实的办法。即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达到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和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药品规定标准。村卫生所(室)和社会办医诊所今年内要做好充分准备,力争明年达到质量管理标准。为此,我局确定了西合营、暖泉两个中心卫生院为试点单位,在县局的帮促指导下,两个试点单位共投资3万多元对药库进行了改造,并加强了药品质量管理的软、硬件建设。目前,已基本达到了规定标准,下步将召开现场会议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中予以推广,力争10月底前全部达到质量标准。目前,全县村卫生所(室)社会办医诊所的药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乡村一体化用药管理的实行,既有效填补了县医药批发企业未实行集中配送药品的空缺,又规范了村卫生所(室)的药品购进渠道,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
   在有效规范乡村一体化用药管理的同时,我们还从实际出发,努力摸索适应当前农村实际情况的方法和措施,以灵活的政策延伸农村药品零售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多种主体在农村开办零售药店和药品服务网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一是鼓励支持各类资本以多种形式在本县范围内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取消药品经营企业距离限制;二是鼓励支持有经济实力的团体和个人以及县城内零售药店延伸到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三是鼓励支持医疗机构下设的门诊部和社会办医诊所以及村卫生所(室)采取“一点两用”模式,增设药品服务点;四是鼓励支持偏远山区或无医无药村发展乙类非处方药专营药店或专营药柜。通过以上举措,一个部局合理,竞相发展的农村药品经营网络初步形成,农村用药难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目前,全县共有药品经营零售企业62个,其中县城内19个,14个乡镇所在地39个(7个乡镇所在地没有药店),行政村4个;全县共有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单位722个,涉及到全县528个行政村,从而使全县有医有药的村达到93%以上,基本覆盖了全县。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稳定性不够。突出表现在乡镇协管员及村信息员因职务变动频繁,须及时聘任;协管员、信息员待遇无法落实,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对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认识不够。尤其是由于近年来,医疗机构经营效益下滑。经费不足,致使其对发展农村药品零售企业以及自身达到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标准的认识不到位。
  3、工作进展不平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难以全面有效开展工作。
四、几点体会
  1、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是做好“两网”建设的前提。我县两网建设虽然起步早、效果好,但都是在紧紧依靠县乡两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下开展工作的,特别是县政府在各职能部门协调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并把“两网”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是“两网”建设的前提。
  2、争取卫生、工商、公安、物价、宣传等各有关部门和医疗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两网”建设的保证。为加强我县“两网”建设,我局先后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单位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使供应网有强大的监管网支撑。可以说,只有坚持政府推动、药监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才能保证“两网”建设的正常运行。
  3、运用发展的眼光,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是做好“两网”建设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在采取积极的市场运作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蔚县的实际,扎实加强“两网”建设,积极按市场规律和GSP规范要求,运作药品供应网,完善监督网,确实起到了方便群众购药,平仰药价,遏制游医药贩,净化药品市场的目的。因此,县药监局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维,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做好“两网”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子,才能确保药品市场净化,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质高价廉的药品。
  4、把握好因地制宜的原则,是做好“两网”建设的关键。目前,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在于农村最基层的医疗机构,由于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特殊关系,患者始终处于被动的消费地位,从而出现医疗机构使用和销售假劣药品,擅自提高药品价格的现象。因此,政府和药监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药品配送方式,并加大对他们的监管力度。农村卫生所(室)和社会办医诊所要采取一元化集中供应方式,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集中供应要视其情况,可采取多元化的集中供应方式,因为乡镇卫生院毕竟属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且处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便于监管,多元化的供应有利形成竞争的局面,有利于平仰药价和改进供应方的服务态度。
  五、今后的工作设想
  1、加大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两网”建设的认识,同时严厉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2、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不断摸索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的方法和措施,积极探索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待遇的有效途径,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两网”人员,年终予以物质奖励,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进一步规范乡村一体化用药行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村级零售药房,积极改造村卫生所(室)药房,发展药品连锁配送。目前,我县的零售药房仅限于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只有4个。因此,进一步探索在行政村发展零售药房的路子是我县应着力解决的课题。
总之,通过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实现了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全面覆盖;通过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药品经营企业和基层卫生机构为基础,推行以代购制为主的药品配送形式,并合理布局药品供应网点,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药品购销渠道,达到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目的,达到了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平仰农村药品价格,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用药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