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全面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发布时间:2005-08-22

 

我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下辖23个县(市)区,247个乡镇、4373个行政村,人口917.5万,其中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1.44%。如何才能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价廉,一直是我们在努力破解的工作难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2003年以来,我局在省局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推动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用药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治本之策。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制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并把“两网”建设情况作为药监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两网”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依靠政府的推动,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们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主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范畴,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今年以来,通过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政府抓总、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栾城、赵县、元氏、行唐、灵寿等县已经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药监、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7月19日,石家庄市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市)主管县(市)长及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农村“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原则通过了《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把“两网”建设的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这对推动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工作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深入调研,健全制度,保证工作运行规范

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方法,制度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为确保“两网”建设能够取得实效,我们首先抽调得力人员针对山区和平原的不同情况深入14个县(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了农村药品市场现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解决广大农村药品购销渠道混乱、供应网点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突出问题,通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研究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其次,通过调查和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宝贵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了农村“两网” 建得起、立得住、运转好。如在药品供应网方面,制定实施了《连锁加盟配送办法有关规定》、《农村开办零售药店安排意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办法》等;在药品监督网方面,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职责和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真正实现了零售药店建设标准化、药品供应渠道规范化、监督网络覆盖广泛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形成了规范运作、长效运转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运行机制。

三、以专为主,以协为辅,切实增强监管效能

我市是医药大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832家,其中有1024家分布在乡、村,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为全面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我们在充分发挥药监队伍主体作用的同时,不断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构建一支全方位、广覆盖的药品监督协管队伍,并发挥其协管作用,初步形成了以专为主、以协为辅、社会各界与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今年以来,药品监督员举报的案件数量占所有农村举报案件的26.9%。

(一)以专为主,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队伍的主体作用。一是制定实施农村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导落实,并将监管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了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实行各县(市)药监局定期交叉互查,有效地缓解了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并增强监管执法力度。今年我局已组织开展了两次交叉互查活动,成效十分显著,查获各类案件61起。三是因地制宜实行定期巡查和企业动态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根据企业的诚信情况和违规违纪等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监管级别,对二、三类企业提高监管频次,增强监管实效。如元氏等县将监管对象分布图上墙,按照企业监管级别,实行了分级管理。高邑县针对本县县小、人口少、经济基础差、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少的特点,实行了定期巡查制度。四是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短信群发等方式,及时通报案件和其他信息,形成了“一地出现假劣药品,全市快速协调查处”的工作模式。五是实行农村药品购销企业备案制,提高了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降低了监管成本。六是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增强了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七是突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代开发票和无证、超范围经营药品、邮售假劣药品、零售企业搞批发、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今年1-7月份,各县(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70人次,执法车辆3415辆次,查处案件1200余件,罚没金额达200万元。

(二)以协为辅,切实发挥药品监督员队伍的能动作用。首先是选配好药品监督员,构筑好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依托社会各界的人力资源,通过选聘、推荐等多种形式,分别聘请乡镇主管副职乡镇长、纪委书记、妇联主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卫生院的院长、副院长、村两委干部等人员,建立了药品监督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共聘请药品监督员2224人,涉及247个乡(镇)、3500多个村其次是制定实施了《药品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奖惩考核机制,对药品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调整,对能发挥作用的,继续留聘,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予以淘汰。今年以来,全市共淘汰调整药品监督员100多人。第三是强化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药品监督员素质。第四是针对监督员没有执法权的实际,让他们尽可能多的参与日常检查,协助监督,及时了解药品市场信息。第五是探索维护监督网有效运行的办法。针对监督员队伍没有经费、报酬的现状,一方面认真落实河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的县(市)局积极与卫生部门协商,利用部分体检经费,维持监督网络运行的。有的县(市)局对药品监督员到药监局参加学习、培训、汇报工作的费用,及时给予报销,并适时通过购买纪念品、颁发奖状等方式,对药品监督员的工作给予肯定。

(三)广泛发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一是借用送法下乡、阳光投诉下乡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内容,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药品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利用市区10个主要路口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了药监、价格、广告等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畅通了投诉渠道。三是通过成立记者联谊会,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四是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悬挂监督举报牌,方便群众监督。五是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在报纸、局网站等媒介上公布假劣药品及严重违规企业名单,提高社会监督的针对性。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力争供应网络最优化

我市即有平原,又有山区,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在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过程中,我们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力争实现药品供应网络主体多元化、供应方式多样化、供应环节简捷化、供应渠道规范化。

(一)政策引导,加大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力度。一是引导农村药品市场主体多元化。出台实施了倾斜性政策,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以及有实力的单位、个人、连锁企业、农村门诊部到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如赵县通过引导村门诊部开办药店,实现医、药资源的有机结合,减少了工作成本。二是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委托各县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把关、现场验收工作,实行一站式审批,市局进行抽查的方法,实现了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随来随办,快速办结,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前了5个工作日。三是认真落实有关政策,适当放宽企业准入条件。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取消了各地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数量限制;对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的面积,在保证与其药品经营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做到经营场所宽敞和整洁的情况下,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如果具备可靠的药品供应渠道,售出药品能够得到及时补充,可以不设置仓库,但不得在货柜(架)以外的其他地方存在药品;在县以下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工作,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经市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从事零售药店药学技术工作。这些政策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农村药店共有1024家,基本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大村有药店”的目标,购药难的问题得到了根治。对此,2004年4月4日,石家庄日报在头版头条以“放心药店开到农民家门口”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因地施策,市场运作,不断拓宽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一是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协议的方法,明晰农村药品供货渠道,确定一家实力比较强的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辖区内的农村药品集中配送,负责把农村需要的药品配送到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如元氏、高邑等县是由县医药药材公司进行统一直接配送。藁城市是由医药药材公司将该市划分为四个片区,利用其批发网点成立了四个配送中心,对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门诊部进行药品转配。二是合理利用现有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资源,在其对村卫生室、诊所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进行药品代购配送。矿区就是采取的这种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0%的乡镇实行了药品配送。农村药品配送价格平均下降了13.5%。

(三)多措并举,严格管理,促进企业自律建设。一是以GSP认证为抓手,积极开展对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的“帮促转”工作。对有条件的,加大规范力度;对条件差的,通过重组、兼并,创造条件,帮其通过认证;对确无能力的,帮其转为OTC药店或责令退出市场,切实提高入市企业的管理水平。目前,通过GSP认证的农村药品零售药店已达457家。二是开展“示范药店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有效地促进了行业自律。三是开展药品知识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截至目前,共举办农村药店、卫生站、诊所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24次,培训1900人次。四是与企业签订责任状,明确企业为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以增强对企业的约束力。

经过不懈地努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民用药质量;三是平抑了农村药品价格;四是促进了农村医药经济的发展;五是扩大了农村人口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现了政府得民心、药监得支持、企业得利益、农民得实惠的良好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药品监督员的费用问题。农村药品监督员是我们在经费、人员配备不够充足,还不能满足当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些人员的经费问题不能解决,就会制约监督网的正常运转。二是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力度还不够大,药监部门与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有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实质性鼓励政策还没有出台。三是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尤其是监督网,尚未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百姓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由于大部分农村行政村的经济条件差,设在这些地方的药品经营网点利润低,各种费用多,严重影响了人们开办农村药店的积极性,需要政策支持。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有关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指导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市局的先进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构建高质量、高效能、低成本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并以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为契机,争取政府加大推动力度。今年争取使县与乡、乡与村签订药品安全目标现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对药品安全负责的格局。

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两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已报市政府,争取尽快下发实施。

三、加大监督网建设,充分发挥三级监督员的作用,让他们多参与监督检查,尽快积累实践经验,并探索委托检查的新机制。

四、继续扩大社会监管范围,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滚动提示的同时,在重点区域和乡镇中心设立举报投诉牌。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提高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五、继续开展示范药店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企业自律经营。

六、加大对典型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七、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规范药品供应渠道问题,同时,加大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管理向农村延伸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