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饮片)鉴别专业知识考 核 办 法

发布时间:2005-07-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稽查人员中开展学习重点中药饮片鉴别专业知识活动的通知》(冀食药监稽[2005]8号)文件精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全省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稽查工作的“窗口”和“拳头”作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双提”工作的要求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冀食药监稽[2005]8号通知精神为指导,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全面提升全省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目标,对前一阶段全省稽查人员学习重点中药饮片鉴别专业知识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 各市、县局全体药品稽查执法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冀食药监稽[2005]8号文件中所要求的半夏、五加皮、桑寄生、山豆根、通草、金钱草、石斛、木瓜、酸枣仁、麦冬10种在2004年全省药品监督性抽验中不合格率较高的中药饮片品种的鉴别。 四、考核的方法 (一)由省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带考核真伪样品到各市、县局进行以现场鉴别为主的抽查式考核,采取按花名册、按比例随机抽签考核,现场打分、现场评比。 (二)考核中,对考核的样品仅做编号,要求被考核对象能辨别出样品名称、真伪,并说明真伪品主要区别特征。 (三)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在全系统排名及通报。同时,省局将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及个人,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药品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评分标准 各市局考核成绩占百分之六十,其所管辖各县局考核成绩占该市分值的百分之四十。 考核总分为100分,每种中药材(饮片)均有真伪品,每辨别出一种得2分;能说明真伪品主要区别特征的每种得3分。 六、考核时间与安排 (一)拟定于7—8月份考核,7月18日正式开始。 (二)根据各市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考核顺序安排如下:保定、衡水、沧州、邯郸、邢台、秦皇岛、唐山、廊坊、承德、张家口、石家庄 七、几点要求 (一)各市、县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抓好本次考核,要注重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要通过本次考核学习活动,在稽查人员中掀起开展药品鉴别知识学习活动的高潮。各市、县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通过本次考核活动以点带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努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省局药品稽查处还将对此项活动结束后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