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张洪义局长提出:要强化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05-04-27

4月26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全省11个市局局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局纪检组长李英祥同志对2004年党风廉政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2005年工作。会上,洪义局长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带动系统作风建设,努力转变机关作风;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引起投诉人对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有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一经查实,要按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张局长分析认为,200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市、县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行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良作风;三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人员结构和能力,与不断扩展的工作职能和监管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四是省局对基层单位督促指导不够。洪义局长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环境观、行风建设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省局纪检监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