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为兴隆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单位”

发布时间:2005-04-01
2004年,兴隆县局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狠抓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努力为当地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有力的保证。在年度实绩考核评比中,被中共兴隆县委、兴隆县人民政府评为“为兴隆县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单位”,并对领导班子给予5000元奖励。 (兴隆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