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印发《沧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意见》,并由市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阶段。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具体责任分工,做好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小组,研究制定综合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张家口市根据省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了《关于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并在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部署。经综合各部门的评价意见和分析汇总,全市的管理指标得分35分;监测指标得分40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得分15分,累计得分90分,评价结果良好。保定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制定了食品放心工程进展综合管理指标评价细则及责任分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食品放心工程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评价办法》对辖区食品放心工程进展进行综合评价。要以真实客观、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涿鹿县局组织协调县各职能部门进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规定,摸清了全县的基础数字。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化妆、保健品总数、达到餐饮量化分级企业、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等按乡镇、经营类别、范围、许可期限等项目分类制表,转入微机管理,实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动态监管,为真实有效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对评价结果通过县电视台进行公布。并要求今后:一克服现有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不足等困难,注重软硬件设备的投入管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药污染问题。二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尽快全面落实生产许可证,出厂强制检验,市场准入等制度。武安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小组自成立以来,组织牵总14个成员单位,召开全体会议6次,办公室主任协调会议10次,落实武安市人大33次主任会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案件联查制”和“联络员负责制”先后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商户4000多户次,取缔无证经营30家,捣毁制售假劣食品黑窝点15个,配合公安机关行动27次,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充分发挥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作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衡水市局发挥政府食品监管的“抓手”作用大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制定了《衡水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衡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措施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从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规范整顿,协调联动,严查大案要案,综合治理全市食品市场,彰显监管成效。市商务局开展了肉制品和调味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使用单位2500多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0多起,30个定点屠宰厂被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市工商局在“陈化粮”市场治理整顿活动中,检查经营单位和商户2000余家,特别对学校、工厂、建筑工地食堂等易发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市农业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在农村组织科技大集82个,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播放电视宣传片42次,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假、打假意识。全市目前已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74个,面积达到48万亩。市卫生局对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未经体检培训上岗、成品保存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等四方面开展检查,并按照食品量化等级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逐一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沧州、张家口、保定市,涿鹿、武安县,衡水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