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县局建议加强对“空心胶囊”的监管

发布时间:2004-11-20

      “空心胶囊”是生产胶囊剂必不可少的原料。胶囊剂生产工艺简单、设备成本低,很容易成为制假者和邮售假药的首选剂型。该局查获的假劣药品中80-90%是中药制剂或中西药合剂,其中胶囊剂又占60――70%。因此建议:药监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空心胶囊”的监督检查,要求“空心胶囊”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必须索取购货方资质及相关合法生产、经营证明材料。经营“空心胶囊”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建立详实记录。对故意将“空心胶囊”出售给制售假者和无证生产经营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堵住“空心胶囊”的非法渠道。                 

(兴隆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