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使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发布的《关于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有关问题的通告》规定,我国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于
我省GMP认证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当地企业的GMP认证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二是截至目前,我省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占应认证企业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我省的大型制药企业均已通过GMP认证。放弃认证的企业多为常年停产,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差的小型企业。已通过GMP认证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占全省医药经济总量的90%以上,其生产的药品品种、数量基本能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四是我省未出现因企业未通过GMP认证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