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药监局实行“先行退付”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4-08-31

武安市药监局自5月份起将“消费者买到假劣药品,请到市药监局鉴定退款”的承诺内容以游动字幕方式在市电视台连续播出一个月。实行了“先行退付”制度,由局长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开承诺,“消费者凡在武安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个体门诊购买的药品,对药品质量有疑问的,可到药监局进行咨询,经药监局确认属假劣药品的,由药监局先行退付消费者的购药款,而后立案查处”。为此,市局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咨询接待,抽调两名执法骨干负责假劣药品鉴定。并由两个执法组分别负责购药款退付后的善后和查处工作。同时,广泛告知群众购买药品要索取可以证明购药单位、购买数量、交易价格的发票或有关凭证,并注意保存药品内外包装,以便鉴定和案件查处。截至目前,群众咨询和药品质量鉴定22次,先行退付消费者购药款720元,根据鉴定结果查处假劣药品案件3起,处罚违法违规经营单位2家,罚款8000元。提高了市民投诉假劣药品的积极性,促进了药品从业单位自律。

(武安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