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未认证企业和车间停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04-07-02
6月24日省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局自7月1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对应停产的企业和车间(剂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辖区内所有应停产的企业和车间(剂型)从7月1日起全部停产。对没有按要求停产的企业和车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在7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局。同时为稳妥推进GMP认证工作各市局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停产企业的后续工作。 (省局安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