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药监局向全省药监系统发出坚持文明执法五项禁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1-02
省局针对全省药监系统新机构、新职能、新人员,人员来自方方面面、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近日提出文明执法五项禁令,规范干部行为,深化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禁令除严禁索要、收受监管相对人的钱、物、有价证券及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相对人外,特别强调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执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违规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待岗或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禁令通知要求,各市局一把手对《禁令》施行负总责,纪检组长亲自抓。各级局抓好对本环节干部监督落实,同时加强层级监督检查,确保在下级局得到执行。对抓而不力、抓而不紧,发生违禁行为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责任。 (省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