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签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38号局令《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03-06-05
2003年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签署第38号局令《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规定》于2003年3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附则7个章节,共64条。该《规定》自施行之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号局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