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2016年12月2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合司组织召开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外事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外事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外事管理文件精神,传达了总局党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介绍了总局成立以来制定发布的外事管理和外事纪律文件规定,讲解了总局因公出国(境)管理、外事纪律及保密纪律要求,参加多、双边国际活动注意事项以及涉港澳台工作等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要坚决做到:出访有年度计划,立项有单位公示,把关有严格机制,审批有量化标准,经费有预算编制,回国有出访报告和回国公示。同时要求出访团组要严格把握出访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并认真做好出访成果的落实和成果转化。
会议总结了2016年度出国(境)工作,通报了2017年因公出国(境)申报计划审核结果,明确了审核的主要原则和审核标准,分析了2016年计划执行和2017年计划申报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