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河北省强力推进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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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河北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调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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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出席会议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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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许彦增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2日,河北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调度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易发多发问题,交流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经验做法,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压实责任、对标先进、担当作为,在完善基层药品治理体系、提升基层药品治理能力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彦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省药安办副主任王金龙传达省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2022年全体会议精神,省药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卢旭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近年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对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回流药”、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使用无证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及不合格化妆品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会议强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担当尽责、克服困难,加快推进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监督员、信息员队伍组建后,要尽快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则,研究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尽快部署和组织推动工作开展,把议事协调机构平台和监督员、信息员队伍真正用起来,确保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真有人、真管用,消除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

会议对乡镇(街道)的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提出四项要求

一要议大事、上日程。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药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制订本级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药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要抓协调、聚共识。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协同参与药品安全监督,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隐患排查、巡查检查和问题整改。

三要抓应急、搞宣传。制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突机制,按照有关工作流程及时上报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与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四要强保障、多支持。从力量配置、设备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对药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药品监督员、信息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会议对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提出要求

一要勤于学习,掌握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做到有知识、有能力、会监督。

二要反映情况,报送信息。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明察暗访,及时观察了解、收集报告药品安全信息,反映群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对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举报违法,协查案件。始终保持药品安全的高度警觉,注意观察区域内药店、诊所、摊贩和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常活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举报,并协助监管部门调查处置。

四要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多方式、多渠道宣传解读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监管工作成效,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指导群众科学用药、用械、用妆。

会上,保定市局及辛集、正定、承德、北戴河、河间、隆尧等县(市、区)局作交流发言。
省药监局机关有关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分管基层监管网络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试点县(市、区)乡镇(街道)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以及部分非试点县局相关人员约700人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