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已完成新冠疫苗检验和批签发共30亿剂!

发布时间:2021-09-07

9月6日,国新办就“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市场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时飞表示,国家药监局已先后批准24个新冠病毒疫苗进入临床试验,其中4个新冠病毒疫苗获批附条件上市,2个新冠病毒疫苗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至今已完成新冠疫苗检验和批签发8000多批,共有30亿剂,全部符合规定,确保人民群众接种的每一支新冠病毒疫苗都是合格的、都是安全的。

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力武器

国家药监局把促进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上市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了及时制定指导原则、研审联动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

国家药监局始终把疫苗的安全有效放在首位,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协调,及时制定了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设定了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有效的技术标准,为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和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为中国疫苗成为世界公共产品创造条件。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团队与研究单位联动推进疫苗研发,同时实行滚动递交研究资料、滚动审评审批、同步开展检验检查等工作,以加快新冠病毒疫苗的上市速度。

在上市后监管方面,国家药监局多措并举,确保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和供应。对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检查巡查,向全国14家新冠病毒疫苗的生产现场派驻了77位检查员,对生产的全过程实行跟班检查,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保证疫苗生产能够连续稳定。逐批做好质量检验,至今已完成检验和批签发8000多批,共有30亿剂,新冠疫苗全部符合规定,有力保障疫苗的预防接种需求。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配合国家卫健委以及疾控部门,对相关的数据开展了持续监测和分析。确保人民群众接种的每一支新冠病毒疫苗都是合格、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