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0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更好接受监督推进科学决策;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有效保障人民健康福祉。

会议指出,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汇聚众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去年国务院各部门共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873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862件,分别占总数的91.5%和90.9%,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吸纳了3000余条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政府各方面工作。今年各部门要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一是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强化督办考核,按时保质完成。二是通过在线调研、实地访谈等,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摈弃空话套话,凡有承诺的都要确保落实。三是从今年起,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认为,农民工为国家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治欠力度不断加大。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反复抓、抓到底,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二是落实欠薪发生地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属地责任和人社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问责。加快建立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地方政府横向网络。对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加大救助力度。三是各级人社部门要畅通网站、热线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让农民工投诉“有门”。四是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五是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加快构建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确定: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校园、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等源头治理,重拳整治违法添加等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药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监督,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严打制假售假,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所有类别和品种的食品、血液制品和疫苗、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检,提高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权威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让广大群众饮食用药无安全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