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成“立体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发布时间:2014-04-09

加强横向会商强化纵向排查

我省建成“立体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日前,省局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印发《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推动全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提高风险隐患发现防控能力,促进局机关内部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化、规范化。这是该局今年发布的第3份关于风险隐患防控会商的文件。

此前,该局在今年2月先后以省政府食安办文件印发了《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加强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横向风险排查会商;以省局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加强全省系统的纵向风险排查会商。至此,一个立体化、全链条、闭环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成。

省局丁锦霞局长认为,只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落实责任、长期排查、定期报告、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体系,才能确保风险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权,实现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目标。

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省直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间的横向排查会商。制度要求省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执法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信息情况、受理投诉举报中反映的安全风险信息情况、食品抽查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信息情况、媒体及社会舆情反映的安全风险信息情况等进行定期排查,分析研判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提交会议会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现的风险信息,通过会议商讨的形式,集体分析研判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程度,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责令立即整改、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等防控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纵向排查与会商。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把关本地、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登记台账制度、风险会商制度、跟踪整改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五项工作制度,形成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会商、分析、检查等“闭环式”管理,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权。

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旨在加强局机关内部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度明确了各个部门的任务及分工、隐患排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采取的处理措施及遵循的原则,同时对信息发布、会商档案、会议纪律等作出了规定。制度提出,省局防控会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对局机关各处室、各市局上月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全面研讨,对当前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对下一阶段风险点进行研判、预警,对存在的隐患研究确定防控对策和措施,以指导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